答:国家承认的学历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成人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也予以承认。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颁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结业者,可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在毕业生工资待遇上,国家认可的只有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实行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也只有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